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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9新线高速清水公路综合检查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公示

2025-12-26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 年1月17 日水利部令第 53 号发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 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等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于2025年12月25日主持召开了"国道109新线高速清水公路综合检查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经检查、质询,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我单位存在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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